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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领导,根据寻办字[2008]2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局党总支“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赖贤佛 局党总支委员 总支书记
副组长:王宏洲 局党总支委员 副局长
成 员:谢荣照 局党总支委员 机关支部书记
谢福权 局机关支部委员 秘书股股长
曾红英 局机关支部委员 教研室副主任
谢运华 电教室主任
谢志标 文管股股长
曾伟朗 秘书股干部
何红山 教育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荣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活动组和督导组。综合组由谢福权负责,材料组由曾伟朗、何红山负责,宣传组由谢运华负责,活动组由谢志标负责,督查组由王宏洲、谢荣照负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
1、负责局党总支及所属支部学习教育活动。
2、负责各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对每个阶段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提出要求。
3、督促检查学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向局党总支及县委检查组汇报工作。
4、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5、积极创新手段和方法,探索建立突出践行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科学发展。
6、完成与领导小组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内设各组的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1、负责提出学习教育活动工作部署的建议,提出推进学习教育活动的方案。
2、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各组的工作协调和沟通。
3、负责各项会议的组织筹备及会务,负责有关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印发。
4、负责办公室文件的领取、登记、运转及存档管理;负责领导交办、批办文件,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来文的分类、登记、运转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来信来电来访的登记,根据内容转有关处理。
5、负责学习教育活动大事记的编撰和整理、工作月报的编辑及印发;负责信息专报和工作简报的印发。
6、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材料组
1、负责起草学习教育活动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稿,布置和修改会议发言材料。
2、负责起草呈局党总支及领导小组的学习教育活动阶段性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负责起草学习教育活动阶段性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
3、负责编写学习教育活动工作简报和信息专报。
4、负责起草领导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期间等综合性文稿。
5、协助综合组提出学习教育活动工作部署的建议,提出推进学习教育活动的方案。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组
1、负责制定学习教育活动宣传报道方案,下达阶段性新闻宣传要点;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典型支部、典型人物和先进经验进行报道;组织做好有关会议报道和日常报道工作。
2、负责组织力量及时向县级新闻媒体报道我局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协调各支部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召开有关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协调会。
3、负责组织学习教育活动重要社论、评论及相关言论的撰写,组织撰写调研文章。
4、负责学习教育活动社会宣传氛围的营造和策划。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活动组
1、围绕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策划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组织实施各支部重大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各支部、各学校、各单位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
3、负责挖掘、总结各支部、各学校、各单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典型做法,协调宣传组对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导组
1、负责督促落实县委关于“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决定、决策和重要举措,检查落实措施,了解落实情况,考核落实成效。
2、负责了解掌握学习教育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为领导小组分阶段作出决策提出建议。
3、负责根据县委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各支部、各学校、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4、负责每两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一次各支部、各学校、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负责督导上报材料、报表的综合、汇总,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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